樂居買房訊(編輯 伍月)在購房的過程中,買賣雙方簽訂了房屋買賣合同以后,還需要根據規定的時間到房地產相關部門去辦理網簽手續,可是由于某些外在原因,可能會延遲去辦理的時間,那么購房者可以推遲網簽嗎?
近日有網友針對相關問題在市長留言板進行咨詢,具體內容如下:
網友提問:購房協議已簽,首付款也已經繳納,但由于種種原因,可以申請網簽延后一到兩個月嗎,期間是否需要繳納滯納金? 官方回復:網簽延后可以向開發商提出申請,開發商可以延后向房管局提出網簽申請。關于滯納金房管局不收取。
一般情況下,新房網簽的時間節點,是在購房者做完購房資格核驗之后,到售樓處完成網簽。購房資格核驗通過的,才能進行網簽,核驗沒有通過的,無法進行網簽。購房資格核驗結果出來后,不需要立馬網簽,購房資格核驗結果的有效期為30天,決定哪天網簽,要看認購書中約定的最后簽約日期,正常情況下在最后簽約日期之前進行網簽即可,在這里提醒廣大網友,如果沒有不得已的情況,一定要在簽約日期之前進行網簽,若有需要推遲的情況,則需要和開發商協商一致,方可進行延后一些時間。
來源:樂居買房